南寧市行政審批局部分市政園林類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制將“獲得電力”外線工程
行政審批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
爲落實“輕審批、重監管”的改革思想,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市行政審批局對部分市政園林類行政許可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方式,實現“獲得電力”外線工程涉及的“挖掘城市道路審批”事項、“臨時佔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事項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出證。
“獲得電力”外線工程需要臨時挖掘城市道路或臨時佔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申請人應填寫《水電氣外線工程並聯審批申請表》和《告知承諾書》,並準備相關申請材料,市行政審批局審查後在1個工作日內頒發許可證,並同步將相關申請材料及審批信息通報相關監管單位。監管單位立即通過現場辦公、網絡會商等方式實施監管,市行政審批局、南寧供電局等單位給予積極協助。申請人開工及施工全過程都要主動接受相關單位的監督,違反承諾的,自願接受行政處罰、信用懲戒、社會公示等法律後果。
市行政審批局試行這項改革措施後,將大幅提升“獲得電力”外線工程的行政審批效率,監管單位也將加大監管的力度。各縣(區)、開發區將逐步參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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